1、在确认收到买受人的成交价款后,依据公告约定时间,由买受人与委托人办理相关交接手续。买受人须在规定的交付时间内完成标的物的相关交付手续。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付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2、如标的物存在过户手续的办理问题,请买受人仔细阅读拍卖公告以及竞买须知。过户流程中所产生的所有税、费以及相关费用,均以当期的拍卖公告以及竞买须知中所载明的条款执行。


3、根据标的物性质的不同,如拍卖公告以及竞买须知中要求填写《款物交接单》,请买受人于约定时间内至拍卖公司领取《款物交接单》并在支付完成后由委托方签字盖章。款物交接单交至拍卖公司即表示交接已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