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招租
含山县板桥花园、幸福家园、和谐苑小区、西苑小区、学府苑小区部分房产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CQ-1-2021-016
受含山县龙亢置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将对含山县板桥花园、幸福家园、和谐苑小区、西苑小区、学府苑小区部分房产进行公开招租,租赁期限为三年。欢迎符合竞租条件的意向竞租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竞租。
一、招租标的概况:
1、出租人:含山县龙亢置业有限公司
2、拍租人: 马鞍山常顺拍卖有限公司
3、拍租时间:2021年2月7日9:30时
4、拍租地点: 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褒禅山路与望梅路交叉口,住建局大楼一楼东侧)
5、 招租标的简介:位于含山县板桥花园、幸福家园、和谐苑小区、西苑小区、学府苑小区房产,具体标的详情见下表:
序号 | 小区名称 | 楼号 | 房号 | 一层建筑面积(㎡) | 二层建筑面积(㎡) | 面积合计(㎡) | 年租金(元) | 三年总租金(元) |
1 | 学府苑小区 | 东侧商业1号楼 | 14 | 51.46 | 60.64 | 112.1 | 7400 | 22200 |
2 | 学府苑小区 | 东侧商业1号楼 | 15 | 51.46 | 60.64 | 112.1 | 7400 | 22200 |
3 | 学府苑小区 | 东侧商业2号楼 | 28 | 51.42 | 60.60 | 112.02 | 9500 | 28500 |
4 | 学府苑小区 | 东侧商业2号楼 | 29 | 51.42 | 60.60 | 112.02 | 9500 | 28500 |
5 | 学府苑小区 | 东侧商业2号楼 | 33 | 51.42 | 60.60 | 112.02 | 9500 | 28500 |
6 | 学府苑小区 | 东侧商业2号楼 | 38 | 51.42 | 60.60 | 336.06 | 28500 | 85500 |
东侧商业2号楼 | 39 | 51.42 | 60.60 | |||||
东侧商业2号楼 | 40 | 51.42 | 60.60 | |||||
7 | 学府苑小区 | 东侧商业2号楼 | 41 | 51.42 | 60.60 | 112.02 | 9500 | 28500 |
8 | 和谐苑小区 (一期) | 6# | 7 | / | / | 148.77 | 19700 | 59100 |
9 | 和谐苑小区 (一期) | 6# | 8 | / | / | 148.77 | 19700 | 59100 |
10 | 和谐苑小区 (一期) | 6# | 9 | / | / | 148.77 | 19700 | 59100 |
11 | 和谐苑小区 (一期) | 17# | 10 | 72.60 | 72.60 | 401.62 | 26600 | 79800 |
17# | 11 | / | 72.60 | |||||
17# | 12 | / | 55.61 | |||||
17# | 13 | / | 55.61 | |||||
17# | 14 | / | 72.60 | |||||
12 | 板桥花园 | 7# | 1 | / | 154.58 | 558.19 | 58900 | 176700 |
2 | / | 70.64 | ||||||
3 | / | 146.47 | ||||||
4 | 93.25 | 93.25 | ||||||
13 | 板桥花园 | 7# | 5 | 123.47 | 123.47 | 246.94 | 36400 | 109200 |
14 | 板桥花园 | 7# | 6 | 54.39 | 54.39 | 108.78 | 16100 | 48300 |
15 | 幸福家园A区 | 2# | 9 | 43.47 | 43.47 | 173.88 | 16800 | 50400 |
10 | 43.47 | 43.47 | ||||||
16 | 幸福家园A区 | 2# | 18 | 43.47 | 43.47 | 174.98 | 16900 | 50700 |
19 | 44.02 | 44.02 | ||||||
17 | 幸福家园A区 | 19# | 13 | 67.89 | 67.89 | 543.12 | 29600 | 88800 |
14 | 67.89 | 67.89 | ||||||
15 | 67.89 | 67.89 | ||||||
16 | 67.89 | 67.89 | ||||||
18 | 西苑小区C区 | 1# | 10 | 53.17 | 52.06 | 433.97 | 28200 | 84600 |
11 | 82.74 | 81.63 | ||||||
12 | 82.74 | 81.63 | ||||||
19 | 西苑小区C区 | 1# | 14 | 53.17 | 52.06 | 105.23 | 7000 | 21000 |
合 计 | 4201.36 | 376900 | 1130700 |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拍租会现场人员聚集:
1、拍租会前14天内,有境外和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新冠病毒核酸或血清特异性lgM抗体检测结果为阳性者,是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系上述人员的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者以及出现发热、咳嗽、胸闷、腹泻等异常症状未明确诊断者,不得参加拍租会;
2、拍租会开始时,参加拍租会的拍租人、竞买人、委托人等均需持健康码或通行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小于或等于37.3℃,方可进入拍租会所。若参加拍租会的拍租人、竞买人、委托人等是安徽省外或开标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需持3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或通行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小于或等于37.3℃,才可进入拍租会所。
备注:
1、竞租保证金为3000元/1标的;以此类推6000元/2标的……
2、租金支付方式为年付, 须提前30天支付,先付款后租用。
3、年租金10万元以内须提供一位担保人,超出此范围年租金每增加10万元须相应增加一位担保人。
4、房屋租赁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方式按年租金的40%计收(按千位取整,如年租金的40%为5001元,保证金为6000元),合同期满不再续租且在水、电费缴清,建筑、设施无损及不破坏周边环境的情况下退还,且不计息。
5、门面房序号详见现场门牌,房租不因面积误差而调整竞租价格。
6、如遇以上门面房有瑕疵等情况,出租人有权取消该房屋竞租。
7、以上标的物均有2个月免租装潢期。
经营业态:用于商业经营,如承租人未获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批准或附近居民投诉导致无法继续经营的,责任由承租人自负。
特别声明:承租人使用上述场地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含山县城市管理局等有关监管单位的监管要求,如若违反上述规定,承租人应按期搬离、清场,若承租人因装潢损坏房屋原状,须负责恢复原状或承担恢复原状的经济成本;出租人将无偿收回房屋并没收保证金,剩余租金不予退还且不给予承租人任何补偿。
二、竞租人资格
企业法人及其他单位组织(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
三、拍租确认方式
1、出租人采取意向竞租人通过现场增价的拍租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2、每处标的的年租金为本次招租的起拍底价,采用增价的方式,竞租现场加价幅度为200元/次,或200元整数倍/次。加价不限次数,最终以应价最 高者为承租人。
四、特别说明
1、拍租成交后,承租人须在30日内向出租人一次性交纳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并提供第三方担保,再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注: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汇入含山县龙亢置业有限公司单位账户
开户行:惠民村镇银行含山营业部 账户名称:含山县龙亢置业有限公司
账号:1040130121015200001340
2、竞租人竞得标的物后,需向出租人提供第三方担保人的资质及相关证明资料:
a、担保人系含山县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行政单位职工或国有企业单位正式员工,有合法的财产和收入来源,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
b、担保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据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c、年租金10万元以内须提供一位担保人,超出此范围年租金每增加10万元须相应增加一位担保人;
d、担保人需与出租人签订《担保承 诺书》。
3、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不得转租、分租或以其他方式给第三方,否则出租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及预付租金不予返还。
4、竞租人在竞租成功后,经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3日,无异议,由拍租人向成交人发放《成交确认书》,成交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且竞租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若成交人在约定期限内未受领租赁标的的,应当承担迟延受领的违约责任;出租人将取消其承租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
5、门面房序号见现场门牌,房租不因面积误差而调整竞租价格。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租人与承租人实际签订的《租赁合同》内容为准。
五、拍租会现场登记时请携带(报名资料一式四份)
(一)意向竞租人为单位的需提交: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转账汇款回单原件及复印件,应与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到账单一致,认定有效)。
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如法定代表人已到场,则无须提供3、4项材料。
(二)意向竞租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
1、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转账汇款回单原件及复印件,应与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到账单一致,认定有效)。
(三)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竞租条件的方可取得竞租人资格。
六、竞租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1、意向竞租人须于公告之日起至本场拍租会开始前(以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账单实际到账为准)向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汇入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应汇至以下账户之一:
户名: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
子账号:1561901021000012239007851
户名: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安徽含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子账号:20000394011010300000042101000027
意向竞租人在汇款用途中须备注说明“房屋招租”。
2、法人或自然人交纳竞租保证金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通过本单位银行账户或个人帐户交至指定账户(不得以现金、现金转账形式或支付宝交纳),不得由其他法人、自然人代为交纳竞租保证金。
3、竞租保证金必须在时间截止前汇入指定账户,由于意向竞租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竞租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由意向竞租人自负。(因跨行转账等原因造成未能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汇入指定账户而引起的风险责任由意向竞租人自负。)
4、意向竞租人在竞租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取得竞得资格后违约的,其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5、未成交人竞租保证金在招租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由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
6、成交人的竞租保证金不可冲抵房屋租金等,竞租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送达一份至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7、成交人在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租赁合同》备案后,竞租保证金由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退还至成交人原账户。
七、标的勘察时间:
1、房屋实际面积若与本招租公告中公示的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房屋中标租金。
2、自公告之日起至招租会前一天。本次竞租各意向人自行踏勘现场,凡参加的意向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对其现状有充分的了解,对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有充分的认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标的物情况为由提出疑义,出租人及拍租人等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八、声明:
1、成交确认书上所签署的名称应与竞租现场签到表一致。
2、竞租人须在招租会开始前半小时入场,若在规定的时间未到达现场的,视作自动放弃竞价的权利。(即2021年2月7日9:00到达拍租会现场;2021年2月7日9:30之后谢绝进入拍租会现场!)
九、本次收取竞得人佣金,佣金为成交价的2.9%。
十、更正与答疑:
所有关于本项目的补充、答疑、变更等相关更正通知均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址:zbcg.mas.gov.cn)发布为准,请各潜在竞租人及时关注,若因竞租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十一、联系方式:
1、出租人:含山县龙亢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55-4333860 孙如莲
2、拍租人:马鞍山常顺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756519548 童晓玲
房屋招租详细要求
一、招租标的特别说明
1、房屋出租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不含设备和添附物品)。
2、房屋租金每年度支付一次,须提前30天支付,先付款后租用。房屋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一次性支付给出租人。
3、在《租赁合同》签订前承租人需提供担保人承 诺书和相关证件等手续。
4、房屋租赁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方式按年租金的40%计收(按千位取整,如年租金的40%为5001元,保证金为6000元),合同期满不再续租且在水、电费缴清,建筑、设施无损及不破坏周边环境的情况下退还,且不计息。
二、房屋租赁用途
用于商业的(未获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批准的,责任由承租人自负),且不得从事违法行为。
特别声明:承租人使用上述场地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含山县城市管理局要求及限定的经营范围,并征得出租人同意的经营项目;不得利用租赁场地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如若违反上述规定,承租人应按期搬离、清场,若承租人因装潢损坏房屋原状,须负责恢复原状或承担恢复原状的经济成本;出租人将无偿收回房屋并没收保证金,剩余租金不予退还且不给予承租人任何补偿。
三、房屋租赁基本要求
1、租赁期内,承租人承担的费用: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互联网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由承租人支付。
2、租赁期满后,承租人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内书面通知出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后继续出租,年租金由出租人根据市场行情确定,同等价格下,承租人可优先续租。新(续租)租赁合同每年一签,每年租金需在原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也即新租赁合同履行前一个月内提前交清,否则视为承租人放弃续租。承租人应无条件按期(合同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腾空房屋。承租人逾期不交还的,出租人有权收回所租赁房屋,且出租人不作任何补偿。
3、租赁期内租赁房屋的日常维护、安 全管理等工作及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有义务配合街道、社区进行计划生育、社会综治、市容管理等方面工作。
4、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所承租房屋及其附属物。
5、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房租。因法律、法规或政策、城市建设等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的,租赁合同自行终止,承租人应无条件及时返还租赁房屋,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如遇政 府拆迁或出租人对租赁资产进行处置等情况,出租人可随时通知承租人终止合同,承租人接到通知无论承租人是否同意合同即终止,承租人搬家期限自合同终止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租人不承担提前解除合同可能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任何补偿。
6、承租人应于合同期满、自动终止或解除合同后5日内,将承租房屋及设施设备等完好地交还出租人;承租人添置新物可移动部分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承租人添置新物不可移动部分及承租人装饰、装修(包括未形成附合的和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归出租人所有并且承租人不得要求出租人给予承租人任何补偿。若有出租人不需要的物品、装饰装修物等部分,承租人应无条件根据出租人要求将物品、装饰装修物予以拆除,因拆除造成标的物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承租人如违反该规定则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出租人,不予退还。返还后对于该标的物内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遗留的物品,视为承租人自愿放弃其所有权和处分权,出租人有权自行处置,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7、意向竞租人应在房屋出租公告截止前到现场查看租赁房屋。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租赁房屋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房屋质量、装修现状及租赁要求,出租人及拍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意向竞租人须承 诺完全接受并签订房屋出租公告及所附《国有房产招租竞价须知》和《租赁合同》的条款,自承租人确定之日起30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9、其他未尽事宜以出租人与承租人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承租人确定方式
出租人采取意向竞租人通过现场增价的拍租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含山县龙亢置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