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资产类成交款项支付

(1)成交后,竞得人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拍卖人指定账户缴纳成交款并携带相关汇款凭证在约定时间内前往拍卖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与委托人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2)如买受人未在约定时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拍卖佣金及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则《成交确认书》自动解除且失去法律约束力,同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做违约处理,拍卖人可以重新拍卖。


二、文化艺术品成交款项支付

(1)竞买成功后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

(2)持成交确认书至结算中心支付拍卖款项。

(3)持提货单据至提货处领取拍品。